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,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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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职称申报评审中,如何强化责任追究?

教师买卖证书走后门评职称更累。有人说评职称搞腐败,增加高级指标就不腐败了。从证书开始就买卖了,增加指标只会加重腐败。一个癌细胞不好,难道增加到一百万个癌细胞就好了?2018年职称评定正在进行中……李镇西老师最近搞了一次调查,得出一组数据,不知看了以后,您有什么想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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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表明:有77.42%的教师明确赞成取消职称,有69.91%的人要求按教龄自然晋升职称。有16.46%的人主张按教育教学业绩晋升职称,也有11.27%的人认为依据工作量确定职称等级,更有1.27%的人主张按学历晋升职称……

好友!对此,你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大家畅所欲言,发表自己独到见解。谢谢好友来访和支持!

按职称定工资,忽视具体工作量,许多低职称者多劳少得,部分高职称者少劳多得,这种分配不公打击了许多教师的积极性,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,这个责任该如何追究。这才是最需要追究责任的。

职称评审不能受指标限制,有多少够条件的教师,就让多少教师晋级相应的职称。既然职称是衡量教师业务能力的,是鼓励教师积极进步的,怎么又要用指标限制呢?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这和让少数人富起来有什么区别?干脆直接把你们那些皇亲国戚、狐朋狗友直接晋级就可以了,还披什么羊皮。

老师水平肯定有差异,我认为,现在要两条腿走路:一是要让有为者有地位,还要严格按职称评选办法和条件开展职称晋升工作,激励机制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,毕竟学生成长需要一大批优秀教师引领,绝对不能吃大锅饭,那样会打击先进,职称评选可以让年轻有为者早日享受职称待遇,激励同行和后人努力工作做到有为有位;二是要让有爱者有好报,教育是慢的艺术,多数教师奉献青春和一生,倾情教育,虽默默无闻却满怀大爱,支撑起国家的教育大业,培养了无数合格的劳动者,功不可没,可以参考公务员职级并行办法,教龄年满一定年限,且每年考核合格,可以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(可以不授职称,毕竟职称是个很严肃的事情,达到一定水平才行),让有爱者有好报。这样既激励了先进,又让多数平凡的教育者看到希望,教师少了明争暗斗,多了热烈交流,逐步会形成和谐的育人环境,利国利民利孩子利未来。个人看法,不当之处,敬请批评指正。

关于教师职称问题,一直在网上"高烧"不退。网友们对教师职称评审过程存在的"腐败"和“不公"现象的批判和牢骚言论,一直以来占据主流。

"三味"也曾作答过不少网友所提出的有关“教师职称"的问题。今天,看到题主所提的“职称申报评审中,如何强化责任追究?”的问题,感觉眼前一亮:

终于有人能从"责任追究”上,去理智对待饱受诟病的教师职称问题了!

说起网友们对教师职称评审的“腐败"、“不公"以及“无奈",多源于其评审过程中,缺乏应有的真实性、优胜劣汰性、透明度以及监督性和责任追究力度

比如,教师网友们常抱怨职称评审过程中,资历、荣誉等作假或买卖现象;送礼拉关系取得指标名额现象;学校领导强占强要现象等。

这些现象虽不是主流,但至少在某些学校、某些老师中确实存在,网友们才会大加“吐槽"。

说到这份上,"三味"不得不要反问网友:

你在正常评审职称中,遭遇了如此"不公"待遇时,难道就从没想过“制度的公平性"吗?还是不清楚有过制度?还是学校领导真太专制,剥夺了你最起码的监督和申诉权?或是你根本就不愿、不敢维护自身权益?

“三味"在作答很多相关教师职称问题中,一直表明:本人所在地在职称评审中,是公平公正的!评不上的人从未埋怨别人,只怪自己能力不如人,机遇不如人!

而这个"公平公正"的有力保障,就是:强化责任追究制!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